铜人社秘〔2020〕152号
县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社保中心:
2020年7月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下发了《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铜人社秘〔2020〕92号),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仅限于2020年度失业的人员,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,为切实保障我市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,经研究决定:从2020年12月1日起,我市失业补助金发放范围从2020年度扩大延伸到2018年度和2019年度,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截止日期、失业补助金发放的标准和发放的时间不变,仍按铜人社秘〔2020〕92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财政局
2020年11月27日